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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市级及以上城市今年起 水龙头水质每季公开

    慧聪水工业网 “2017年底,昆明市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”“供水厂出水、用户水龙头水质等指标,州市级及以上城市自今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”“要定期公布环保‘黄牌’、‘红牌’企业名单”……省政府近日印发《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简称《方案》),明确了未来几年全省水污染防治目标和措施。

    加强对企业管理

    ●依法淘汰落后产能

    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技术政策,分年度制定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,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,定期向社会发布淘汰名单、工作计划及任务完成情况。

    ●推动污染企业退出

    2016年底,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、有色金属、造纸、印染、原料药制造、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排查。

    2020年底,依法关闭或完成搬迁改造。

    ●取缔“十小”企业

    2016年3月底,完成装备水平低、环保设施差的造纸、制革、印染、染料、炼焦、炼硫、炼砷、炼油、电镀、农药等小型工业企业的排查工作。

    2016年底,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炼焦、造纸、炼油、炼砷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。在焦化、氮肥、制糖、造纸、有色金属、农药、制革等行业开展专项环境治理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,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。

    ●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

    滇中缺水地区,滇池、异龙湖、星云湖、杞麓湖、鸣矣河、龙川江、螳螂川流域等水污染严重地区,以及南盘江、元江、?江、盘龙河等流域内,严格控制高耗水、高污染行业发展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重点行业,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。

    定期公布“黑名单”

    ●排污单位达标排放

    将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,排污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;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“黄牌”警示,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“红牌”处罚,一律停业、关闭。

    今年起,定期公布环保“黄牌”“红牌”企业名单。

    ●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

    2020年底,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,昆明市、昭通市、曲靖市、玉溪市、红河州、大理州、丽江市需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。

    ●促进再生水利用

    2018年起,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,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。

    2020年底,昆明、楚雄等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%以上。

    ●加强配套管网建设

    强化城中村、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、收集。

    2017年底,昆明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、全处理。

    2020年底,其他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、全处理。

责任编辑:童志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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